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02-08 19:29:01
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

一、基本情况

(一)受监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今年安全注册受监项目47个,建筑面积29394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2571万元。

(二)工作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与责任主体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承诺书,明确各主体单位安全责任,项目部交纳建筑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开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安全专业验收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阶段性等级评定,阶段性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制度,工程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备案,坚持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原则。

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

①、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台帐,实行立案、消案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②、加强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些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监管,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等现象,我局采取督办、催办和行政处罚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③、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 ……此处隐藏10512个字……、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xx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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